赤峰市敖汉旗环保局四项措施强化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19.07.2016  20:04

  为防止汛期内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全旗水环境安全,敖汉旗环保局科学防控,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将防汛期间水污染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汛期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汛期环境安全责任制,周密部署汛期水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职责到位、检查工作到位、指挥调度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及时应对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一旦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上报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强化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以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为重点,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巡查、检查,严查擅停设施、偷排、倾倒、雨污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企业利用雨天进行偷排、漏排,一经发现,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强化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河流水质及出境断面水质和涉水企业外排污染物的监测,认真分析饮用水源地各项监测预测数据,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置。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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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