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坚持法治导向 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17.04.2018  16:13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坚持法治导向,发挥行政调解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行政复议专业性强、权威度高的特点,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争议。市政府法制办不断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取得新实效。对于受理的案件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甄别梳理执法程序瑕疵,向执法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规范其执法行为,有效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潜在的纠纷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较多发的工伤类案件,一方当事人一般都是因工作原因受到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属于弱势群体,而工伤认定结果对于拿到的赔偿数额有着决定性作用,一旦在认定结果上有矛盾极易引发社会面纠纷。因此我办在受理工伤类行政复议案件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照顾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是督促和指导各政府机关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依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思路,探索实行行政调解“三联三进”工作机制,“三联”暨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的专职行政调解员联系法院行政庭,联系信访局,联系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三进”暨行政调解员进审判庭,行政调解员进信访接待室,行政调解员进司法调解室。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解决的全过程。构建起“三大调解”衔接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作联动机制,实现“三大调解”的优化整合、功能互补,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协调机制,与各相关单位形成合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市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市信访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责任单位以及律师、当事人方的三方联络机制,市法制办组织会商,居中调解,依法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哈密市政府法制办今后将继续坚持法治导向,充分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引导矛盾纠纷通过依法合理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