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督查组赴呼和浩特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2.05.2017  17:52

   
          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庞禹东局长带队赴呼和浩特市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经信委郭永在副主任陪同。督查组先后对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开展督查调研工作,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深入煤矿开采区等形式,对于各部门各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作出重要指示。 
          督查调研期间庞禹东局长明确指出,呼和浩特市坚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前部署、安排,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他强调,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煤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煤矿事故。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努力为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和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庞禹东局长重点强调,一要监督煤炭企业和煤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煤矿领导责任制和现场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指出加大煤矿开采区内标识标牌建设。二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安全“体检”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特别强调加强煤矿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要认真总结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试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规范信息采集内容,扎实推动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