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8000余名各级干部抓好“四清一落实”结对包扶建档立卡贫困户

16.05.2016  22:57

巴彦淖尔市8000余名各级干部抓好“四清一落实”结对

包扶建档立卡贫困户

 

家里情况怎么样?”、“身体怎么样?”、“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连日来,巴彦淖尔市的8000余名干部陆续自发前往包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

结合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践行“三严三实”活动,巴彦淖尔市各级领导干部在扶贫攻坚中打头阵、作表率,全面开展结对包扶贫困户工作,巴彦淖尔市市级领导每人每年包扶5户、两年10户,厅级干部每人每年包扶4户、两年8户,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包扶3户、两年6户,剩余的贫困户由所在旗县区的各级干部包扶,做到“包扶不漏户,户户有干部,当年包扶当年脱贫”。

精准推进包扶工作,按照“四清一落实”的总体要求,做到“四清”:一是做到底数清楚。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精准识别,准确掌握每一个贫困户的家庭构成、居住条件、收入来源、致贫原因和帮扶对策等等,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个帮扶措施。二是做到责任清楚。严格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地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三是做到办法清楚。对巴彦淖尔市37028人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找准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的脱贫路径确立相应的扶持措施,确保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四是做到脱贫标准清楚。贫困旗县摘帽的标准有三条:即贫困发生率3﹪以下、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贫困人口脱贫的六项标准:即收入、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教育、医疗和住房)。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贫困旗县、贫困人口的退出标准、程序以及考核评估的规定,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和被动脱贫现象。一个落实:就是要落实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做到四级书记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人,每个贫困户都要有明确的帮扶责任人。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巴彦淖尔市市委、政府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级领导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巴彦淖尔市直、驻市部门(系统)厅、处级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包扶对象,严格包扶原则、工作要求和脱贫标准及成效认定,坚持四个相结合(与巴彦淖尔市级领导联系贫困乡镇苏木办公室联系的苏木乡镇相结合、与十个全覆盖相结合、与贫困人口分布相结合、与行业工作特点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乌梁素海周边地区和乌兰布和沙区两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区域,将市级领导,市直、驻市单位厅处级干部安排各旗县区包扶贫困户。各旗县区也相应制定了具体包扶方案,安排旗县区干部结对包扶贫困户。要求包扶干部深入贫困户全年不少于四次,平均每个季度一次与所包扶贫困户沟通对接,确保帮扶效果。

各级干部进村后,分别走进各自包扶对象的家中,向他们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精神,仔细询问家庭情况,核实贫困信息,摸清“底数”和致贫原因,量身订制扶持措施,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发展好产业,争取早日精准脱贫。截至目前,巴彦淖尔市市8000余名各级干部包扶贫困户名单已经确定,首次对接工作也在陆续展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