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组织12个工作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15.09.2017  15:42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从9月初至10月底自治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12个督查工作组,实施督查组包盟市驻点督查。督查期间,各督查组的领导将至少两次到所督查盟市开展督导检查;各督导组至少保证两名干部常驻所督查盟市,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12个督查组将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整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等落实情况。具体督查内容分为党委政府及部门层面、企业层面,以及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冶金工贸8个重点行业领域。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日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