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联合执法动员会

30.03.2016  00:29

        汇总前期环境问题执法检查情况,部署下一步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的联合执法督察工作,确保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自治区环保厅日前在乌海市召开“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联合执法动员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按照工作部署,此次联合执法将分三组从3月28日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督察,重点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大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函》(内环函[2015]270号、内环函[2015]271号、内环函[2015]272号)中通报的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内环办[2015]299号)中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督察企业存在问题是否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落实整改,地方环保部门是否查处到位、是否将问题分级纳入台账进行管理,区县级环保部门是否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一企一档”,是否存在新的环境问题。

        郝庆文强调,要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对照去年环境保护大排查执法情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2016清水蓝天”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配合联动,对符合司法移送条件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要坚决杜绝行政执法“有案不移、有案不罚、查处不到位”。特别是对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在线数据造假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郝庆文要求,要通过此次联合执法督察,对乌海市及周边地区进行详细全面的再排查,进一步摸清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情况,按照责任分工 ,各负其责,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详细全面督察,进一步推进建立“一企一档”和台账管理工作。各组要对照盟市环保部门整改情况报告,认真检查、核对每一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当地环保部门按要求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将联合执法督察情况全面汇总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东部督查中心、西部督查中心及乌海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召开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联合执法动员会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出席动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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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