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 打造特色城市名片

09.12.2015  20:06

 

乌海市于2013年7月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乌海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布局、突出重点、统筹建设、梯次推进的原则,围绕水系治理、生态防护、节水、治污四大主题,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各类措施,试点前期工作已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 市委政府成立“三位一体”考核领导小组,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量化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市政府成立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水务、城建、林业生态的三位副市长为副组长,三区政府、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落实,绩效管理、问责问效。印发了《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并召开推进会议全面推进创建工作。2015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5次听取工作进展,推进创建任务落实。 二是立足城市特色,注重理念创新。 在创建过程中,乌海市始终注重理念创新,着力改变传统的水利建设模式,实现水利建设与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旅游建设、文化建设、康体游乐建设的有机结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扎实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六城联创”,统筹协调全市城市创建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形成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把握改革机遇,科学谋划发展。 针对乌海市严重缺水、资源依赖型的产业特点突出、风沙威胁生态安全的三大挑战,乌海市抢抓机遇,着眼于城市转型、“五个乌海”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上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撑。坚持节水优先战略,走高效节水之路,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探索建立水权和水市场,积极争取黄河水权转换,改善资源要素配置,发展高附加值产业;保持乌海生态景观特色,山体、荒地适度绿化;以海勃湾枢纽建成增加的近百平方公里水面为依托,促进“黄河、大漠、胡杨、龙游湾湿地”等要素有机融合,重点开发和保护,突出乌海特色。 四是关注民生民利,坚持为民惠民。 市委、政府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眼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注重解决创建由谁受益,创建成果由谁享有这一关键问题。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水资源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多种功能,在制定规划、计划、落实创建工作时,充分考虑群众关切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景观问题,积极组织协调,加大财力投入,努力推动解决,使创建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市民群众。 五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主题活动和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居民制作宣传栏、发放纪念品、宣传册上万余册(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宣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进展动态。开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专题培训。 二、取得成效 根据水利部、自治区政府审查批复的实施方案,试点期间建设任务主要有23项指标体系和25项工程任务。实施期为2014-2016年,海勃湾区为核心建设区,海南区及乌达区为辐射带动区,试点期间重点推进核心区的各项工作及辐射带动区条件成熟的关键工程。 目前,23项指标体系中达标19项,占总指标数的82.6%,25项工程任务已完成13项,年内可再完成4项,占总任务的68%。水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水制度框架基本建立,防污型社会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水土流失累计治理总面积达到121平方公里,健康水生态体系初步形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四项创建重点示范工程中,乌海湖水利风景区正按程序申报;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已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面积1.8km 2 ,总投资约8400万元,已完成投资4000万元;海勃湾北部生态涵养区的管理、保护、建设正按《海勃湾北部涵养区保护规划》、《海勃湾北部涵养区建设控制规划》有序推进;对全市分散不集中的农业用地进行了科学整合,采用渠道衬砌、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对灌区进行改造升级。2015年11月,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黄委会、自治区水利厅中期检查。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