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9.01.2015  01:34

两会全媒体报道组 出品

   本网讯(两会全媒体报道组记者 苏永生 ) 1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吴团英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呼尔查、张秀、秦义、苗银柱、于永泉、何永林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537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495 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向大会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呼尔查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先后出台了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的规定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出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基层人大代表和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进一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件,审议4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0件,作出批准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议1件,批准废止1件,全年共有1710人次的人大代表参与了立法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全年共听取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6项,组织开展集体视察、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6项,增强了监督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创新,共培训人大代表240余人次,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件议案和396件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一年来,组成人员共联系走访基层人大代表180余人次,79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出台了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规定等19项工作制度。举办了全区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示范班,对160名苏木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进行了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共同召开了自治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举办了自治区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呼尔查说,201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内蒙古的总目标,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代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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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