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陶淑菊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8.09.2016  12:32

(2016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陶淑菊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来源:内蒙古人大网编辑:郭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