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开幕

28.09.2016  03:37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肖振英) 9月27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开幕。会议将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等事项。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1人,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的53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杜梓、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廉素,秘书长孙惠民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云光中列席会议。

  在通过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出台民族教育地方性法规,对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民族教育发展目标,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对自治区现行的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已于2016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为了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认为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总的看来全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贯彻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已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报告。“十二五”时期,全区全面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底线、用水效率下线和水生态环境红线,水资源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

[责任编辑 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