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16.05.2018  12:12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守望相助”、“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靓丽”的新时代要求。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不断从中汲取固本培元的滋养、干事创业的智慧、提升保一方平安的奋进力量,积极投身于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下大力落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位于祖国北部边疆,横跨三北,外接俄蒙、内连八省区,是我国向北开放“一带一路”重要的桥头堡和首都环京护城河,保持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安全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从维护边疆和民族地区安全稳定大局出发,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预防、化解职能,通过疏导、协商、教育等手段,努力将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五年,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4万件,年均化解近1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97%。通过人民调解,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引发治安和刑事案件0.4多万件,制止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1.4万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构筑起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和改善民生,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精髓,又赋予了新时代的内涵。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连续五年开展“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县”创建活动和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防范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各地组织动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近年来,受畜牧业生产生活成本增加、畜产品市场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我区一些牧民群众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等问题。由于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有效的贷款支持,不少牧户只得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要的资金,加之部分牧民群众缺乏算账理财意识和技能,因民间借贷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民间借贷由于涉及面广、自由度高、隐蔽性强,多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解这类矛盾纠纷难度较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采取法律宣讲预防、民间借贷纠纷摸排、调解跟进等方式,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本着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原则,经过集中攻坚,把这一涉及群众多、涉及面广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基层,避免因此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案件的发生,切实有效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近五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化解环境污染纠纷3376件,民间借贷纠纷53528件,征地拆迁纠纷19090件,耕地草牧场权属纠纷73055件,企业欠薪纠纷11093件。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以实实在在的调解服务,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健全组织网络,推进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全覆盖。

        全区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7万个,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解决牧区人民调解的服务不均等、不充分的问题,各地根据牧区牧民群众游牧生产、生活特点,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锡林郭勒盟等地牧区地区,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覆盖半径15公里左右、平均辐射30户牧民为基本标准,划定党员中心户服务管理区域,在党员中心户设立集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一体的“都贵楞”(蒙古语小组的意思)综合法律服务室,将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延伸到每一个牧业生产、生活点。目前锡林郭勒盟等地在牧区共建立“独贵楞”法律服务室2380户,直接联系服务47万户牧户。“独贵楞”综合法律服务室的优势就在于靠近牧区群众,人员来自群众,通过调解员能够及时、就地化解牧民群众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

        三、大力培养双语人才,打造人民调解员双语人才队伍。

        全区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近8万人,遍布城乡各地和各行业、专业领域。由于各民族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心理认同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当遇到不同民族之间因生产生活产生矛盾纠纷时,就需要由熟悉不同民族语言和当地习惯的双语调解员,做好双方的语言沟通和纠纷化解工作。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司法厅依托内蒙古大学,每年开展一期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双语专业培训,覆盖全区的广大牧区,这些调解员来自广大牧区,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当地风俗习惯,成为民族地区化解农牧民群众矛盾纠纷的主力军。

        四、多方联动,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每季度定期听取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供工作指导。近五年,全区各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联合人民法院、公安、信访、卫生计生、住建、环保、人社等部门以及工商联、商会等社会组织建成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60个,实现主要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每年化解医疗、物业、交通事故、环保、劳动争议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1.9万件,年均递增20%以上。全区各地大力推进乡镇以下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将其纳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重要内容,推行1+N模式,即以司法所为中心,建立与乡镇信访、综治、维稳、草原监理、社会保障等各综治成员单位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动机制,构筑起人民调解工作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以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抓手,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

        近五年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标准》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人民调解组织场所设施、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以及考评标准,引导和规范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今年初,自治区司法厅结合落实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通过建立落实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考评和向党委政府情况通报制度,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六、突出宣传特色,实施法治乌兰牧骑工程建设。

        乌兰牧骑是蒙古语“红色嫩芽”之意,是活跃在广大农村牧区的文艺团体,承担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基层农牧民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草原轻骑兵。近期,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文化厅联合印发《关于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宣传、司法行政和文化部门要借助于乌兰牧骑,把法治宣传深入到基层的千家万户,通过文艺宣传形式把法治精神植根于农牧民群众的心里,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政府网站、专业宣传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媒体平台,把法治乌兰牧骑经典剧目、优秀节目制作成法治短剧、栏目剧、微电影、小视频等音像制品,通过互联网、4K机顶盒电视终端大力推送,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网络,为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宣传产品。

        七、推进落实信息化建设,实现人民调解便捷化。

        内蒙古区域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边境线长达4200公里。地域辽阔,人口高度分散,是内蒙古鲜明的区域特征,也是导致人民调解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重要原因。对于内蒙古特殊区情来讲,在人口高度分散的条件下,推进信息化是解决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最为有效的手段。

        “我们那里地广人稀,推进信息化正是解决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的有效手段。”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在参加日前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的一段话。“学习了温州'大数据+人民调解'模式后,将进一步加大人工智能技术手段的应用,让数据跑路,解决牧区、山区和偏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毕力夫如是说。自治区司法厅从2015年开始,依托大数据平台,采用政法网和政务外网互为补充的模式,联通自治区、盟市、旗县和苏木、乡镇司法行政系统四级网络,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在线案件讨论、远程调解等功能,实现各类调解案件数据实时动态生成,提高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预防能力。2017年底以来,司法厅将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引入人民调解工作之中,研制开发了集人民调解在线服务、数据汇总、智能分析为一体的JIPAD移动智能终端,实现人民调解数据流、业务流、信息流的深度融合,让数据跑路助推人民调解初显成效。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厅等部门,在部分盟市、旗、县(市区)推行法律服务4K机顶盒入户工程。利用广电遍布全区的网络,在有线电视4K智能机顶盒首页植入“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将线下法律服务资源择优架构到线上平台,在电视终端上可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等法律服务数据查询、音视频点播、咨询服务、远程调解等功能,解决牧区、山区和偏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目前,已有46万部4K智能机顶盒入户。

        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不辱使命,砥砺前行,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为全力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筑起一道稳固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