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力夫: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全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28.03.2018  20:33

    3月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全区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视频会。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党委委员、副厅长尤俊成,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组长张东红出席会议,会议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主持。会上,毕力夫厅长作重要讲话,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局长就推进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作表态发言。

        毕力夫厅长指出,标准化建设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件大事,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的落地落实,主要依靠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是旗县(市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能的主要场所,是开展教育矫治活动,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重要平台。开展好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达标创建,对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标准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毕力夫厅长要求,要切实依据自治区司法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标准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按时完成“十三五”规划。全面回收司法所被挤占、挪用业务用房。并建设好司法所“三室一中心”。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建设。研究落实司法所装备配备问题。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业务规范化建设。明确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司法所全部建成一级司法所,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各旗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

        毕力夫厅长最后强调,落实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关键在领导,核心在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层层明确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以及综治、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争取各方面的最大支持。要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专项督查和阶段性检查。要总结和推广工作中亮点,打造特色品牌,做到“盟市有标杆、旗县有亮点、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有特色”。

        吴铁城副厅长就贯彻落实毕力夫厅长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明确目标,统筹谋划达标创建工作进程;二要突出重点,着力破解达标创建工作难题;  三要压实责任,有效落实达标创建工作措施。

        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基层工作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司法厅主会场参会;各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