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28.09.2015  14:38

  为有效控制新生污染源,从源头遏制污染环境事件发生,伊旗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条件、选址合理的项目,属于旗环保局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评估、公示程序后进行审批;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做好延伸服务,协助企业到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情况、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二是抓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根据《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旗近几年未验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督促“久试不验”、“久拖不验”企业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三是进一步落实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在伊旗环境保护门户网站开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项目审批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