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环保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02.03.2016  15:40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以来,伊旗环保局在大力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执法机制的同时,狠抓环境执法程序,注重执法人员与执法过程,切实将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到位。     

  一是实现全过程主动、积极执法。从源头抓起,实行全过程环境监管。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超总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全过程监管入手,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建成投产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环境监察制度,加大违规建设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或以试生产为由长期违法排污现象,使环保执法由“末端控制”向“前期预防”延伸,实现预防与控制相结合。 

  二是实现全系统综合、协调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环保执法,形成环保执法监督的合力,优化、协调、整合环保部门环保执法资源。建立环境管理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通报、有限制约的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与环保执法良性互补、互动的工作机制,从环境质量着眼,从污染源着手,实行联动的工作方式,解决环境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良性互动的机制问题。     

  三是实现高素质、高水平执法。加强环保执法队伍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利用环保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格局,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环保执法的要求。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