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8.02.2016  02: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2月4日,鄂尔多斯市召开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及2016年度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点面源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区实现采补平衡;重点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 

  会议指出,水环境保护是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旗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及2016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推动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让鄂尔多斯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