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通辽市科尔沁区反馈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

07.03.2016  15:06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统一部署,2015年12月,自治区东部环保督查中心会同通辽市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通辽市科尔沁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2016年2月2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通辽市环保局向通辽市科尔沁区反馈了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情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郝庆文副厅长以及自治区环保厅法规处、环境监察总队、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领导和相关人员,通辽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代表参加了反馈会。 

  督查组认为,科尔沁区委、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断提高,产业转型逐渐加快,推进污染物减排,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科尔沁区积极宣传、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设施办法,对7家企业实施了关闭、停业整顿,对9家企业下达了整改决定等处罚措施,发挥了震慑效果。 

  督查组同时指出,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要求来看,科尔沁区环境保护工作在责任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仍需进一步努力整改。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表示,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环保厅的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落实整改工作部门责任及责任人,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四是按时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报告。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