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克旗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制

28.07.2016  16:10

  为进一步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杜绝违法排污行为,6月末,克旗环保局在全旗范围内下发了《关于开展“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克环发[2016]88号)。 

  《通知》明确并细化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要求各企业针对环保主体责任制制定及落实情况,各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私设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和旁路等违法排污设施等11个重点方面及时开展自查,并限期上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通知》中强调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行动成果,形成“具有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的环保责任体系、常态化的环保自查、报告、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机制”的环保工作格局。 

  目前,辖区内企业已经完成自查工作,15家企业已提交了环保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在克旗环保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下一步,克旗环保局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运用“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措施,持续保持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对于企业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环保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按上限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在外网予以通报、曝光。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