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20.11.2014  20:02
牢记为民服务宗旨    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打造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 (2014年10月28日) 郭  声  琨

 

 

 

 

同志们: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之际,我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隆重表彰全国公安机关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个人,这是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际行动,对于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投身“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伟大实践,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刚才,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云山同志和孟建柱、栗战书、杨晶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百忙中亲切接见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亲切关怀,这既是对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最高褒奖,也是对全国公安民警的极大鼓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中央领导同志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长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在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广大民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坚定了理想信念,加强了党性修养,强化了宗旨意识,严明了政治纪律。广大公安民警以密切警民关系、增进群众感情为着力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涌现出一大批扎根基层一线、深受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涌现出一大批一心为了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感人事迹。今天受到表彰的100个爱民模范集体和100名爱民模范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刚才5位同志的精彩发言就是爱民模范先进事迹的生动缩影!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我们为公安机关拥有这样的光荣群体和先进模范而倍感自豪!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核心价值。我们党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四大考验,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四大危险,面对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必须进一步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记为民宗旨、忠诚党的事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定不移地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道路,努力把公安队伍打造成为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

   一、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爱祖国、爱人民,是最深沉、最有力量的情感,是博大之爱”,要求全党“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脚踏实地地践行党的宗旨,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和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公安机关维系警民鱼水关系的重要纽带,是人民警察践行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爱民模范的先进事迹充分证明,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的心中就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只有真正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巩固我们党的执政根基、筑牢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把人民群众当家人亲人,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真正从思想和感情深处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要紧紧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不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切实解决好“为何从警”这一人生选择问题、“如何做警”这一职业要求问题、“为谁用警”这一政治方向问题。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积极搭建联系群众的“直通车”,着力打破警民之间的“隔心墙”。要坚持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在一点一滴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既有长期扎根基层、一心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也有常年奋战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第一线的英雄模范。面对生死考验和群众危难,他们爱憎分明、嫉恶如仇,迎难而上、勇往直前,以血肉之躯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充分体现了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人民警察职业风范。要牢固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和“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紧紧抓住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恐怖、电信诈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犯罪活动,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正确处理破大案和管小案的关系,既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侦破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又要严密防范、及时查处数量大、涉及面广的侵财犯罪等小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神。要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统筹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新途径,切实汇集起推进平安建设的强大正能量,努力做到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环境人人共享。

   三、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既要在解决长期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上求突破,更要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特别要在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保障服务民生上做文章。公安行政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改革往往迈出一小步,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都要大力改进。要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正确处理活力和秩序、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服务群众、惠及民生上。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对现有行政审批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尽快清理一批、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户籍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边检、机动车检验、驾驶人考试、消防监管审验等事项,注重从源头入手,改革制度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改革的实际成效。要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服务方式,充分借助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健全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往返,尽量把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让给群众。

   四、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着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努力使人民群众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要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在集中整改执法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全面深化执法公开,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 纪律作风问题事关公安机关形象,事关人心向背。公安民警天天与群众打交道,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实践一再证明,纪律作风问题绝非小事,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和人民群众隔开,公安工作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既是爱民为民的先进典型,也是作风建设的优秀楷模。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忠诚的政治品格、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实践活动有阶段,作风建设无止境。要深刻认识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自觉把个人理想和追求融入到伟大的人民公安事业之中,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要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怀着对公安事业的无比热爱,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坚持严以律己、秉公用权,坚持克己奉公、廉洁从警,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永葆人民警察的清廉本色,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同志们, 爱民模范是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崇高荣誉。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个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珍惜荣誉、砥砺奋进,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以爱民模范为榜样,迅速掀起向爱民模范学习的热潮,在全国公安机关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图:张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