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5.08.2015 01:1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局且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 表彰先进基层党支部1个、优秀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群众,无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机制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创新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服务型、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显著。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作风优良。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工作业绩突出。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工作有底气、有激情、有韧劲,关键时刻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 (3)自我要求严格。党性强、作风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廉洁奉公,顾全大局,不谋私利,有阳光心态,善待他人,乐于助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认真钻研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善于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自觉做到爱基层、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职工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全局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各党支部根据分配名额,负责做好先进人选的推荐、审查和上报工作。在推荐工作中,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集体研究的办法遴选和确定推荐对象。要多方面听取本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材料报送。推荐表彰对象确定后,各推荐单位向局党组报送正式报告,组织填写、报送各类型表彰《申报表》、《推荐表》(见附件),推荐报告和推荐表要加盖党组织公章。事迹材料,文字要精炼、准确、生动,真实反映近两年的工作业绩。各类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于7月3日前报局党办,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作自动放弃表彰名额处理。 3.确定表彰对象。依照评选表彰条件和有关要求,局党组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审查,经研究决定后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牢牢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强调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层层评选。要坚持公开透明,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采取公示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3.要持续创先争优。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为蓝天碧水的美丽首府做出新的贡献。 附: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优秀党务干部推荐表。
2015年6月26日 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党员人数 | |||||
近两年获局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 ||||||
党组织书记姓名 | 担任书记时间 | |||||
主要事迹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姓 名 | 性别 | 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近两年获局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 |||||||||
主要事迹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单位:
姓 名 | 性别 | 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近两年获局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 |||||||||
主要事迹 | |||||||||
基层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局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5.08.2015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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