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坚持政治巡视不动摇

01.12.2017  11:17

  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举行巡视整改工作通报会,会议提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巡视定位不动摇,继续深入推进巡视巡察,督促被巡视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会议通报了该区6个盟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的巡视整改和巡视“回头看”情况。

  通报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牢牢把握巡视巡察政治定位,着力加强和改进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对盟市地区检察(分)院的巡视全覆盖,全面推开了对基层院巡察工作,被巡视院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问题整改,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初步彰显。但通过巡视“回头看”情况报告可以看出,整改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平衡、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警醒。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聚焦问题,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一级一级示范引领,一层一层压实责任,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深化检察系统巡视巡察工作。各级检察院要把深化巡视整改、加强党的建设同服务保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将巡视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果。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记者 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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