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法制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01.12.2017  10:18

            11月27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法制办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付振强副组长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瑞鸿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郑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组长张星同志、市委巡察办联络科负责人李建平同志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法制办全体成员以及部分服务对象参加会议。 
            付振强副组长指出,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展巡视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二、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政治巡察要求落到实处,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三、强化政治责任,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我们第四巡视组和市法制办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希望市法制办党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瑞鸿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传达了自治区纪委书记刘奇凡同志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使全体党员干部熟悉巡察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二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受市委委派,代表市委开展巡察。希望市法制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巡察作为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过程,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三要坚决支持。希望大家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精神,围绕这次巡察任务,按照巡察组长的讲话要求,客观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四要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党组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的规定》,认真研究安排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事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巡察工作;五是要做好监督,希望市法制办党组配合巡察组落实好巡察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宴请巡察工作人员或馈赠礼品,支持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依纪依规进行巡察。 
            郑平表示,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法制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视和关怀,也体现了对市法制办党组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表示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市委决定,坚决拥护巡察组的巡察监督。二是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随叫随到,实事求是的汇报。三是要做好整改,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履行政治责任,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 
            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安排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动员会结束后,巡察组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将设专门值班电话:18204898413(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巡察组将认真受理收到的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