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如何依法防控 权威解答来了

07.02.2020  22:4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全社会重视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一法一条例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法律。其中规定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2月7日,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伏瑞峰出席并解读依法防控政策法规。

  伏瑞峰介绍,我国于1989年颁布了传染病防治法。奠定了传染病防治法制基础。2003年非典发生之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务院紧急组织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此,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了法律的保障。当前,无论是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各有关部门,还是所有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权利、责任义务来进行预防处置。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来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伏瑞峰说,这个条例是属于公开发行的。条例共六章54条,分别设定准则、预防、应急准备报告、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共计9条。规定了立法的宗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方针、原则。

  第二部分是预防与应急准备规定,共计9条规定了制定应急预案主体及其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应急预案的具体职责,规定了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实时监测预警,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与演练的责任主体与具体要求。

  第三章报告与信息发布,共计7条明确规定了应急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监测通报、举报、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

  第四章应急处理共计19条,规定了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综合评估预案启动事件调查评估的程序主体,规定了指挥部各级政府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义务。规定各方面应当采取的应急与控制措施、实施主体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计8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情形等内容。

  第六章是附则,这是一个基本框架。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什么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伏瑞峰介绍,当前我们自治区是全国启动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这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两个必须的条件, 一是突然发生,二是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必须够这两个条件。第一是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在我们国家一般介绍甲类和乙类传染病,是重大传染性疾病。第二是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知道了病毒,但是怎么引起、怎么传播的还不知道,这叫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第三是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第四。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比如化工厂的爆炸带来的可能就播及这些化学毒品、药品。这么四类才能够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条例第三条,关于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来决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国家卫健委列为了二类传染病。这是法律上规定的。但是要进行乙类管理,报国务院批准。就是履行法定的程序,所以这个简称的乙类甲管。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性流行情况,国家卫健委经报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了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1月25号依法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