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赵锦、反贪局副处长李俊林走进《法治直播间》

31.03.2015  11:39

 

                           

3月26日中午,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赵锦、反贪污贿赂局副处长李俊林走进内蒙古广播电台《法治直播间》,就为期4天的首次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接受了主持人的现场采访。

法治直播间》是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1998年创办的法制类直播节目,该节目坚持公正权威的报道立场,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邃的法律精神沟通社会、服务百姓,为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近1个小时的直播节目中,主持人与大赛评委张亮(职务犯罪侦查事务专家、上海市检察院反贪局二级高级检察官)、谢飞(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参赛的两位选手,围绕全区18个代表队的表现、开展实战演练的效果影响和实战演练中的收获和感受进行了现场连线。

 

内蒙古电台访谈提纲

 

1 、3月23日到26日为期4天的首次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在自治区检察院举行,这在全国也是首例,为什么举办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

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司法机关执法工作的期望,也是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责任,是反腐败工作大格局的重要组成力量。法治中国的新时代,赋予了我们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正司法的更高标准、更重职责,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更高的衡量标准。

开展这次实战演练是适应当前严峻、复杂反腐败形势的需要;是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工作部署的需要;是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敢于担当,特别能战斗的,能打大仗、胜仗、硬仗、持久仗的职务犯罪侦查队伍的需要。

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但一些司法不规范现象还较为突出,执法理念落后、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时有发生。党中央和高检院,把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症”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自侦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的现状,去年以来,专门部署开展了以“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办案规范、提高业务素能”为主题的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大练兵活动。这次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是对大练兵活动前期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前期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队伍的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2 、我们看到,实战演练为期四天,这次活动有什么特点特点?

这次实战演练的内容涵盖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全部流程,包含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评估、初查、侦查讯问、侦查终结等主要办案环节,案例设计的罪名包含了贪污贿赂、渎职等多个罪名。在四天的时间里,18支参加演练的队伍,90名干警进行了6场大规模同步演练,评委的评判工作严紧、细致,演练内容设计科学严密,时间安排非常紧凑,演练形式具有极强的实战对抗性。

3 、两位局长让我们看看评委对我们的实战演练的看法?(连线评委)

4 、两位局长就评委的点评谈想法?

这次邀请的评委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有专门从事职务犯罪研究的知名教授、有高级法院的高级法官、有律师界的资深律师,组成涵盖了检察机关内外部,涵盖了不同法律职业的专家评审团,评委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野,对演练活动进行了从检察实践到法治理论的全方位评判和指导。评委们在演练期间工作非常辛苦也非常认真。对我们来说,近距离地感受专家们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是一次非常珍贵的学习机会。

5 、通过实战演练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让我们听听选手们的收获?(连线两位选手)

6 、两位局长就选手的体会谈是否达到我们演练的预期?

我们开展岗位练兵,进行实战演练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检查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侦查实战能力,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干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侦查实战能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练促训,提升技能;发现并选拔具有侦查指挥、审讯突破、取证审查等业务专长的侦查人才。可以说,这次演练活动圆满地达到了我们的预期。

7 、在演练中有没有亮点和花絮和大家分享?

各队均很投入,虽是演练,大家都有强烈的荣誉感和争名进位的意识,团结协作,全身心投入到演练之中,真正进入了实战角色,再现了实战情景。如大部分模拟嫌疑人都是多年在办案一线的侦查业务骨干,对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有着切身的感受,因此模拟演练过程中有的抵赖狡辩,设置障碍,有的装疯卖傻,故意刁难,有的痛哭流涕,悔恨交加,既有真实感,又让人忍俊不禁。

8 、请两位局长举例通俗易懂的解释我们两个部门和老百姓有啥关系?

我们都知道,各级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是承担社会管理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机构,如果这些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滥用公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能,就会对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的财产利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造成侵害。如食品安全、环节污染、重大责任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多数都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背后往往都存在从事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及受贿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就是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办的专门机构。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均是和百姓生活十分贴近,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反渎职侵权工作。

9 、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贵院查办贪污、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

2014年,我区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以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民生民利为出发点,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59件1610人,同比上升11.9%和17.1%。查处大案699件,同比上升27.8%。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同比上升75.4%。

10 、2015年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举措?

一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凡腐必查,有案必办。在目标要求上,继续坚持“一个保持,两个提升”的总要求,确保办案规模,努力使查办大要案件的数量和比例、司法办案规范化的水平有新的提升。自治区院要加强对厅级干部等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每个分市院都要查办几件在本地区有影响有震动的要案。要强化对分市院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指导,全区查办大要案比例力争达到80%以上。在查办重点上,要严查六类案件: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案件;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贿犯罪;贿选、破坏选举等案件。在工作抓手上,要深入持续开展好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好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大专项”中,各分市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小专项”活动。要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案中案,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

11 、两位局长再谈谈对于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个人感受?

渎职侵权犯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中严重的刑事犯罪,它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比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还有过之无不及,有时甚至是无可挽回的。而且,它和贪污贿赂犯罪一样也会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很多渎职犯罪案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往往表现为集各种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重大危害后果于一案。

由于渎职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它对于社会管理秩序会产生严重冲击,每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即使在国际社会倡导刑法轻刑化潮流的今天,多数国家也都在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也一直非常重视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和预防,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机构的不断完善和加强,反渎各种取得了越来越显著的成效,社会各界对我们各种野越来越关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渎职犯罪曾被喻为“不揣腰包的腐败”,社会各界的认识误区较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渎职、侵权犯罪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低、犯罪心理强化的特点和趋势,面对渎职侵权犯罪,还有很多人“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因此,一方面我们要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通过自身的努力,用我们工作的成绩取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2 、我们注意到,18支演练队伍中,有三个队伍比较特殊,他们是自治区院监所处、和自治区院的派出监所检察院——保安沼地区检察院和小黑河地区检察院。据了解,赵局长曾经从事过多年的监所检察工作,请您给介绍一下监所部门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怎么回事儿。

赵:这次实战演练又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评委点评中所讲的,演练活动覆盖了所有具有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的部门。检察机关负有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的部门除了大家熟悉的反贪局、反渎局意外,还有监所检察部门。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是对国家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查办大墙内外的刑事执行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受贿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