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女记者红梅家暴致死案一审宣判

21.03.2017  00:10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陈永宏)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杭锦旗金柱酒后施暴致妻子红梅死亡案被告人金柱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

  2017年3月20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柱因对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产生不满,于2016年4月5日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告人金柱多次对被害人红梅进行家庭暴力,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在综合案情事实基础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金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早前新闻:内蒙古女记者受家暴致死案开庭 其丈夫:喝断片了

  12月20日,内蒙古女记者红梅受家暴致死案于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鄂尔多斯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安监局职工金柱与被害人红梅(杭锦旗广电中心记者)系夫妻关系,被告人金柱曾经对被害人红梅有过多次家暴行为,犯故意伤害罪。庭审至当日下午结束,未当庭宣判。红梅近亲属委托律师王玉琳告诉澎湃新闻,金柱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予以认可。

  红梅的丈夫金柱在法庭上。

  4月6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汉语新闻部办公室副主任红梅遭家暴后身亡。红梅与丈夫金柱已结婚15年,多年来,红梅饱受家暴,早在2001年,红梅受家暴流产后曾起诉离婚,后金柱承诺不再打骂红梅,未离婚。但其后,家暴没有间断,2013年10月,红梅再次因为受到家暴导致“枕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而入院治疗。

  红梅生前工作照

  2016年12月20日晚间,王玉琳律师向记者详述了庭审中披露的案发过程: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被告人金柱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从当晚21时许开始,金柱自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给被害人红梅打电话,但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至23时30分许,金柱驾车出去找红梅,看见从小区进来一辆出租车,车上下来的正是红梅。金柱从车上下来打了红梅几个耳光,致红梅倒地,后又用脚踢红梅。随后将红梅扶到车后座,金柱从驾驶座上揪住红梅的头发,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二人回到家中,继续因出去应酬的事进行争吵。第二天即2016年4月6日8时许,红梅因身体不适向单位请假,未上班。当日13时40分许,金柱起床后将儿子送至学校,返回途中在一门市部买了一瓶白酒,喝完后,又买了一瓶拿回家中,于15时35分许在家中继续喝。15时40分许,金柱与红梅在二楼再次发生争吵,并再次殴打红梅。后金柱发现红梅趴在床边口吐白沫,于是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红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国妇女报对庭审情况报道称,在被告席上,金柱反复强调:“我不是推脱责任,那天中午我送完孩子,回家时路过小卖铺喝了一瓶白酒,一直到晚上发现妻子红梅趴在床上奄奄一息,直至死亡,中间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一点也记不起来,喝断片儿了。

  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红梅系因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死亡;金柱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76.410mg/100ml。

  王玉琳律师称,已有多项证据表明,多年间红梅一直遭受金柱的家暴,因此认为金柱还犯有虐待罪,已向法院阐明了上述观点。同时,被害人家属提出了157万元的民事赔偿。

  经过一天的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实习生 马欣宜

   早前新闻:女记者疑遭家暴后身亡追踪: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消息 备受关注的鄂尔多斯杭锦旗广电女记者红梅疑遭家暴致死案有了新进展。

  经过两个多月的等待,6月12日,红梅的家属得到了杭锦旗公安局出具的四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意见书显示,红梅死亡当天其丈夫金柱饮酒,而红梅死因系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

  杭锦旗公安局刑警队专案组组长李端对记者说,现在案件侦查阶段已快结束,公安机关会在6月19日之前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4月6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汉语新闻部办公室副主任红梅疑遭家暴,在家中身亡。次日,金柱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4月7日的鉴定意见书显示,金柱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76.410mg/100ml,红梅的血液酒精含量为0.000mg/100ml。记者曾采访金柱家附近的“久久宏”小卖部老板娘,老板娘称红梅身亡当天下午2点左右,金柱来买酒,喝了半瓶,“大概4点钟,他又买了一瓶酒带走了”。

  5月5日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杭锦旗公安局对车副驾驶后座血迹、中心现场3处血迹精心鉴定后,意见为副驾驶后座血迹为红梅所留,中心现场3处血迹为金柱所留。红梅的姐姐咏梅称,红梅死亡的前一天晚上,红梅的儿子(小雅)曾亲眼目睹与同事吃完饭回家的母亲被父亲拖到车上殴打长达五十分钟。咏梅称,中心现场即金柱家中,警方并未告知其中心现场为何有三处金柱的血迹。

  5月16日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红梅血液及胃内未检验出1605、3911、呋喃丹、巴比妥、苯巴比妥等有毒成分。

  6月8日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红梅系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死亡。

  早前新闻:15年家暴从未想过报警尔多斯女记者红梅之死


  红梅

 

  大门、墙角、背风处,春节时怒放的鞭炮屑堆成一小撮,赖着不走。鲜红的春联依然在岗,站在侧窗玻璃前踮起脚,记者隐约看清了屋内的一切,窗台上三盆叫不来名字的花已渐枯萎,地面整洁、空荡。警方的警戒线把大门外圈了一个大圆圈,一辆汽车乖乖地被圈在中间。

  这儿就是红梅生前的家,年仅41岁的她,4月6日下午死在了自己家中。丈夫金柱当即被公安机关带走,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父母

  “天天提心吊胆,感觉迟早出事

  15年前,红梅不顾家人反对,和青梅竹马的同学金柱喜结良缘,走进这处宽敞的新房。15年后,两人13岁的儿子小布(化名)却亲眼看着妈妈的尸体从眼前抬出家门。15年前婚礼的鞭炮憋着劲炸响,碎屑和如今墙角的一模一样。

  红梅的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小区,是一栋小二楼。锡尼镇是杭锦旗的旗政府所在地,只有3万人,一条主街道。

  红梅和咏梅姐俩是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的记者,一个是主任,一个是副主任。七十多岁的父母都曾是老师。出事后,年迈的二老住在红梅舅舅开的宾馆中,宾馆正对着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就隔着一条马路。

  红梅的舅舅李功勤说:“一有时间,红梅就来宾馆帮忙,以后再也看不见她了。

  红梅的爸爸哈斯生卜尔今年72岁,妈妈祁翠英71岁,退休后哈斯生卜尔创办了一个老人艺术团,自任团长,祁翠英是副团长兼教练,这个艺术团多次在旗里、市里获奖。

  多才多艺的两位老人如今整日以泪洗面,哈斯生卜尔哭着对记者说:“他俩结婚的时候我们就不同意,但又不好干涉,只是告诉女儿要对婚姻负责。结果结婚一年后就被打了5次,半夜一点多红梅敲我们的门,抱着妈妈说:‘金柱把我打死呀!’外孙经常和我们说,‘爸爸快把妈妈打死了,快离婚吧。’怀第一个孩子三个月头上,打得流产了。自结婚后,我们就一直担心,觉得迟早出问题。

  祁翠英说:“不瞒你说,这么多年我们天天提心吊胆,她爸爸睡觉时枕头下多会儿也放着铁器,抽屉里还有个钢锯条。在大街上走路不敢骑车,就步行也是靠墙走,怕金柱那个畜生加害我们。

   当事人

  15年家暴从没想过打110报警

  2013年10月初,金柱把红梅的头打伤住进了医院,更加让红梅的亲属感到恐惧和担忧。杭锦旗人民医院于2013年10月8日出具的诊断结果写着:“枕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颅骨向内凹陷,周围脑组织受压”,家人发现红梅左耳后部有鸡蛋大小一块塌陷,为此住院检查治疗。

  住院期间,金柱没有出现,没有往医院交一分钱,所有住院费用还是红梅父母出的。

  出院后,哈斯生卜尔夫妻俩坚决让女儿和金柱离婚,红梅也带着儿子在外面租房住了一年,后来金柱下跪求饶,红梅也就不再提离婚的事了。

  让记者感到震惊的是,红梅被丈夫打了15年,严重时把头都打扁了,全家人竟没有报过一次警!

  哈斯生卜尔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打110,因为我以为警察不管打老婆的事,另外,他们不离婚,我要是报警把事情弄大了,怕金柱更恨我。还有就是我们这个地方小,大家都认识,感觉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怕人笑话,家丑不可外扬。

  咏梅的回答是:“主要考虑红梅不离婚,我们就觉得报警会把事情弄的更糟,大家都得不偿失。

  红梅已去,那她为什么不报警呢?在她对面办公的蒙编部主任莎日娜对记者说:“这个问题红梅和我说过,她说不想离婚,那样对孩子不好,又怕金柱喝酒喝死。报警会让他很没面子,难以生存。

  舅舅是森林警察,为什么没想到报警?李功勤说:“每次等我们知道,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再说,家务事一般过去就过去了。”金柱曾经在咏梅孩子生日宴上,看到红梅和几个男亲戚喝得高兴,当场就拿出刀来要捅红梅,后被众人抢下。

  采访中,几十个采访对象对于家暴的看法竟惊人地一致。有的说打的不严重就忍了,严重了就找家人诉说,但千万不能和父母说,怕担心;有的说找家里边年轻力壮的吓唬吓唬对方;有的说找法院;有的说尽量找点事干,不能闲的,人闲就喝酒,喝酒就容易打老婆。竟没有一个人主动说打110报警或找妇联、单位。至于3月1日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多数人不知道,有的表示听说过,但不知道具体内容。

  在红梅的家人看来,金柱说“离婚就杀全家”的话并不是空穴来风。在杭锦旗,前些年就发生过两起因为离婚,女婿把岳父、岳母杀死的大案。关于家暴,去年该旗也有一个东北籍苏木女干部因家暴跳楼自杀。

   世俗

  打死也不离婚

  在家人朋友眼中,红梅是个开朗、善良、上进的好女人。前几天,单位领导领着记者们看望红梅年迈的父母时,一个个哭得昏天黑地。

  红梅的好人缘还有一事可证,得知记者采访,红梅十几个同学下班后急着向记者介绍情况,有两个在东北上班,红梅出事后专程赶了回来。

  敖特根花是红梅的同学,也是金柱的同学,在东北工作。她说:“每次我回来,红梅都召集同学们一聚。每次聚会,金柱一会儿一个电话,红梅也是不停地看表。她经常和我说,要坚持到儿子十六七岁,就能保护她了。

  红梅的同学绝大多数也是金柱的同学,对金柱一致的印象是上学时就欺负同学,每次同学聚会,金柱中途就走了,不停地打电话催红梅。每次见金柱,醉的时候多。

  红梅的办公桌上,日历永远地停留在了2016年4月5日,淡黄色的纱巾在衣帽架上等着永远回不来的主人。

  “我俩既是同事,又是亲戚,无话不谈。”蒙编部主任莎日娜说:“我俩经常一起下乡采访,金柱四五分就打一个电话,问在哪,和谁在一起?红梅手机没电了,就给我打,我和金柱也是同学,我就呛他说‘你是吃奶的娃娃?’

  莎日娜说,因为红梅不会开车,她经常顺路接小布上下学。

  “感觉孩子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不爱说话,经常低着头,用鞋尖儿戳地。”莎日娜说。

   进展

  犯罪嫌疑人金柱已被批捕

  4月22日,杭锦旗公安局刑警队教导员、专案组组长李瑞告诉咏梅,犯罪嫌疑人金柱已被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目前,旗公安局正精心组织,加快办案进度,争取早日结案,给社会和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

  红梅案引发社会关注,内蒙古妇联主席胡达古拉说:“这样的家暴恶性案件,作为妇女的娘家人,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为受害妇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内蒙古妇联副主席包晓春当天就赶到了案发地,了解案件情况。鄂尔多斯市妇联主席娜仁花说:“我们专程慰问了红梅的父母,并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在适当的时机,考虑为红梅12岁的孩子派一位‘周末妈妈’照顾。将来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妇联组织将会继续跟进。

  4月6日,是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37天,红梅之死印证了那句话——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初春的美好时节告别一个鲜活的生命,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痛心,或许天堂没有家暴,而人间也不该有这样的痛点。(中国妇女报记者 王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