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对通辽市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01.07.2015  18:05

  2015年5月19日至21日,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督查组分别赴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农机监理站及通辽市农机监理所,通过实地走访、听取介绍、查阅档案、查看材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就当地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情况

  1、通辽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于2015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农牧业局分管副局长及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站长参加会议;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了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2、至2014年底,通辽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为16.61万台,已注册登记的有13.57万台,持证驾驶人有9.31万人,登记注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81.86%和90.08%。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已新注册登记拖拉机6800台、考试农机驾驶人4300人、检验拖拉机54000台,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工作正在紧张开展。

  3、通辽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在使用计算机业务管理软件时,机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录入基础信息、市农机监理所审核后再由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制发证件;驾驶证申领业务实行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录入基础信息、市农机监理所审核、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农机监理所制发证件;机车检验业务由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录入检验信息。业务数据录入与传送、交换能够正常进行。

  4、农机监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规范手册》的要求规范业务档案,但在个别业务档案材料中还存在一些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有:

  1)驾驶证申领《业务流程记录单》业务领导审核日期有打印错误的;

  2)驾驶证申领业中,监理机构受理日期早于申请人申请日期,不符合业务办理的逻辑;

  3)《考试成绩表》中记载的成绩与考试卷上的成绩不一致;业务领导或考试负责人审查意见栏未签注日期;

  4)机车注册登记《档案资料目录》选定了档案中不存在的“拖拉机登记证书”;

  5)《业务流程记录单》部分岗位人员未签注;缺少发动机和底盘拓印膜及号码、无机车照片;

  6)注册登记《申请表》中未填写登记证书编号(业务编号);

  7)检验报告中缺少《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页;

  8)年度检验业务中,检验报告的内容完整性不足,有漏填写、无签章等情形;

  9)《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存在未捺手印、号牌号码填写不正确的情形。

  二、主要措施

  通辽市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明确,工作中有抓手。农机安全生监理“三率”指标列入了旗县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提高了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利于开展工作。建设并依靠农机监理分站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日常工作,加强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了农机安全监管的覆盖面。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因地制宜开展业务工作,有针对、有侧重、有措施,工作效果比较好。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各旗县区业务开展不平衡,业务档案材料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2、建议: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档案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