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4.06.2017  02:52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6日至9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对农牧业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9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关于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内党巡办发〔2017〕5号)精神,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厅党组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1月9日,自治区第十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健同志立即召开厅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突出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党委对厅党组的专项巡视,既是自治区党委对我厅政治工作的一次监督指导,也是对我厅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的一次把脉会诊,更是对我们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更好服务“三农三牧”的关注和支持。厅党组认为,整改是维护巡视工作权威和影响力的重要保证,是巡视工作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厅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条一条整改、一件一件落实,不断提升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农牧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迅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具体细化为12个方面36项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厅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厅党组负总责,厅党组书记郭健同志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厅党组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头落实。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制定了《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处室和完成时限。

(三)坚持上下联动、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如期完成。巡视期间,厅党组针对自治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先后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审查、欠缴党费、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立查立改。层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联系自治区巡视组指出我厅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月18日,厅党组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对照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严肃落实整改。1月22日,厅党组率先垂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在认真推进厅党组巡视整改任务的同时,扎实推进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截至目前均上报了整改落实报告,为厅党组巡视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打牢基础。

二、强化措施,不折不扣逐条落实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1、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 一是500万元以上项目经费的分配和1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的使用需要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财务处在大额资金划拨时,要求各业务处室提供党组会议纪要。

2、积极贯彻民主集中制。 规范会议程序,党组书记主持会议,由议题负责人介绍情况,党组成员分别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最后发言,最终形成会议决定。党组秘书按照会议发言程序,详细记录每个人的表态发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3、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做到完整、准确。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一是会议标题要写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第几次会议;二是会议组织情况要写清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并标明每个人的职务,缺席者要注明原因;三是会议内容要写明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并完整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和表决情况。四是记录结尾注明本次会议记录结束,记录人签名。

(二)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

1、严格规范理论学习制度。从2016年年初开始制定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7年的学习计划已制定,严格按计划进行理论学习;从2017年开始每年按季度书面统计每一位厅领导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情况;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在即查即改中已完成自治区家畜改良工作站、草原勘察规划院、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等8个基层党组织的换届的工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各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工作情况,并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3、严格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学习制度。一是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各支部的学习负总责;二是要求各党支部在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并按季度向机关党委报送学习情况。三是从2017年开始每年两次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严格规范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对2013-2015年度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不规范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要求填写不规范人员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重新填写,严把入口关,逐项审核,确保应填尽填,准确无误。

(三)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度。 一是 从2017年开始,厅党组书记每年都要与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7年度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是 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是 分管厅领导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

2、充实派驻纪检组及机关纪委力量。自治区纪检委派驻纪检组已在这次统一划转编制和人员中从我厅划走2人(编制)。机关纪委已将调研员刚强、科级干部刘亚淼调整充实到机关纪委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相应制度。在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制定干部推荐工作制度,规范会议推荐、谈话推荐、推荐票统计、谈话记录等环节的工作标准、程序和原则,经厅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执行,从制度层面防止问题反弹。

2、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选任工作。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延伸考察人选、延伸考察、考察公告、任前个人事项核实,书面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党组议定拟任人选、拟任公示、备案任职、任前和任后谈话、试用期考察、正式任职等环节,每一个工作环节的工作都要有记载、有资料、有据可查。

3、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时效性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选任工作,确保不简化、不走样,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个别谈话推荐程序,做好谈话记录,并存档备查,明确民主推荐结果有效期为1年。

4、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材料归档备查。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盖章报组织部备案,并将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5、进行干部任前谈话和任后廉政谈话。制定干部任前和任后谈话制度,对谈话内容、范围、时间、记录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做好谈话记录,保存好资料,所做的工作有迹可查。

(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建立完整的干部工作档案材料建档和保管制度。针对以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干部档案材料保管不规范的状况,对于每次干部选任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包括会议推荐原始票、谈话推荐记录、推荐汇总表、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党组会议纪要复印件、延伸考察公告、考察材料、拟任职公示、廉洁自律评价表、任前和任后谈话记录等,要装订成册,单独立卷,归档备查。

(六)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票统计。规范推荐干部大会的组织实施流程和标准。拟定统一的推荐干部大会主持词,明确推荐范围、标准、资格条件、填写推荐表要求等的规范表述。制定推荐票统计标准和统一表格,严禁将涂改票作为有效票进行统计,推荐结果需要现场计票,并且经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才能生效,作为选任依据提交党组。

(七)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巡视反馈意见涉及自治区家畜改良站1名职工档案造假问题。经调查,该人已于2016年7月29日办理辞职手续,档案材料已转交到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该人档案管理已不在我厅。

(八)解决部分单位“吃空饷”问题。进一步核实清楚“吃空饷”所涉及的具体金额;已经责成有关单位全额清退回财政资金;责令相关单位写出深刻检查,保证问题不复发、不反弹;严肃财经纪律,在厅系统年度审计工作中,将“吃空饷”列入重点审计内容。

(九)解决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内蒙古马铃薯繁育中心和自治区家畜改良站7名干部兼任企业职务问题,经征求分管厅领导意见,目前,所有兼职人员已全部辞去所兼任的企业职务,7名干部兼职所涉及的两家国有和国有参股企业,按照自治区划转国有企业资产的意见,原我厅管理的内蒙古正丰马铃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天和荷斯坦牧业公司(国有参股)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移交。

(十)内蒙古飞原公司国有资产转让处置问题。根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委托内蒙古得源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呼和浩特新飞原农牧机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农牧业厅党组正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十一)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农业部颁布的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协调各业务部门,认真修订和完善适合我区区情的资金管理办法,力争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从厅财务处到各盟市农牧业局的财务科,要经常组织人员到项目实施单位检查,一方面是查账,另一方面是查制度建设情况,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对审计署、审计厅、财政等部门的审计结论要认真对待,督促被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四是对于个别资金到位率低、支出进度慢的盟市、旗县,一方面要提请相关部门,督促该地方政府和财政尽快拨付资金,尽量不占用涉农资金,另一方面,要协商业务部门,在今后项目资金分配时,适当减少该地区的资金安排。

(十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在编制预算时要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在执行预算时要严格按照单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货物类达到120万元、服务类达到8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类项目,按照其适用法律和项目管理权限,分别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会议、培训、印刷、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定点采购的要求执行。

三、抓好建章立制,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农牧业厅党组将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制度来解决问题、规范管理,不断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一)不断巩固巡视成果。对完成整改的,要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做到“不贰过”;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主要是“三农三牧”业务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分步实施,持之以恒深化落实。

(二)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有关配套措施,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三)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三责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事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

农牧业厅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这次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继续推进“三权分置”等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抓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打好农牧业的“绿色牌”,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把巡视成果体现到农牧业改革发展中,为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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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党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