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依法重拳治污 从严环境监察执法

21.12.2015  23:00

  今年以来,包头市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树立环保新思维,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自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制定并实施了“四结合四为主”和“三不三直接”巡查、后督查和约谈、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制度。累计出动人员约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000余户次,工业园区9个,自然保护区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9个,查处违法行为800多起,下达行政处罚315件,处罚金额1713.1万元,收缴罚款1663.93万元。

  二是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认真实施新《环保法》和配套办法,通过严格执法监管,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初步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已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2起,处罚金额472万元,收缴罚款368万元,责令限产、停产、停止排污行为11起;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原状5起,查封扣押4起,移送案件7件,行政拘留8人。对8家企业和5个地区进行了约谈。对1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给予了曝光。

  三是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将旗县区一级环境监察网格由原来的66个增加到108个,其中市五区82个,外五区26个,各旗县区政府根据要求,通过公开招考、调剂等方式充实了监察人员,基本上保证了基层执法力量。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二级环境稽查网格24个,对企业的环境监管由过去的一级监管变为双重监管。

  四是推进“智慧环保”发展。在现有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机动车检测监控、“12369”热线的基础上,增加了高空视频监控、GPS调度指挥和应急响应系统、数据信息系统,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包头市环境监管指挥中心,实行在线监控数据24小时值守,利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了环境监管水平。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