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2.12.2016  15:31

  包头市环保局持续贯彻新环保法、新大气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以改善包头市环境质量为工作重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环境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全市列入自治区督办的445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整治完成433个,完成率97.3%。其中358个“未批先建”项目已整治完成355个,完成率99.2%;87个“久拖不验”项目中已整治完成78个,整治完成率89.7%。对处于停产整改的项目,要求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二是不断完善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旗县区一级环境监察网格108个,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二级环境稽查网格24个。修订完善了《包头市环境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增加市、区、镇三级政府网格和部门职责网格,实现了网格化管理与政府管理职能全面衔接。 

  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累计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79起,处罚金额4425.19万元。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现场“查训”活动、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