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环保重点工作落实

09.11.2016  20:33

  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安排治理工程52项,年内计划投资11.4亿元。目前已完工21项,在建29项,完成投资5.7亿元。起草制定了《包头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天然气、洁净型煤、生物质燃料替代和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等措施进行燃煤散烧治理。截至11月6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0天,同比增加1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7.2%。 

  全面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制定下发了《包头市2016年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包头市水体达标方案》、《包头市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全年安排治理工程32项,年内计划投资17.4亿元,目前已完工19项,在建12项,完成投资7.2亿元。黄河包头段三断面水质稳定达标,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强化固体废物及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安排重点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企业废渣治理和土壤污染修复工程28项,目前已完工15项,在建10项,完成投资7400万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27家产危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进行了审核,共申请转移危险废物9136.52吨,实施安全转移1487.47吨。 

  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全市830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720个,完成率86.7%;331个工业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270个,完成率81.6%;92个自治区监控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76个,完成率82.6%;80个自治区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53个,完成率66.2%。 

  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修订了《包头市环境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增加了市、区、镇三级政府网格和部门职责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与政府管理职能全面衔接。前三季度,全市共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505件,累计下达处罚金额4184.97万元。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上级转办、来信来访等渠道共接到投诉714件,查处率100%,结案率86%。 

  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包头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启动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正在制定《包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5项改革。 

  下一步,包头市将积极发挥市大气、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主城区燃煤散烧治理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稀土、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对全市112项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定期开展督查和调度,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重点企业推进工程建设。收集梳理2017年度重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加强与市发改、经信等部门对接,通过建立领导包干制度、环保人员深入园区服务等措施,做到重点项目手续应批尽批。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