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深化环保领域改革 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

09.09.2016  22:15

包头市始终把环保领域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突破口,加快推进环保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环保的先导、倒逼、优化作用。

一是严格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围绕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出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制定印发了《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包头市2015年度县级领导班子“三位一体”考评指标》,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总量减排、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环境网格化管理等10多项生态指标纳入考核,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整治目标考核比重。出台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对达标企业不予奖励,重罚超标企业,对低于同类排放浓度平均值的企业予以阶梯式奖励。

三是创新环境整体解决新模式。与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作编制完成了《包头市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总方案和五个专题方案,初步确定“十三五”期间实施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201项,资金总需求约467.42亿元,力争在“十三五”系统解决全市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了城市环境问题整体解决的新模式。通过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市达标天数为136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4.7%,较去年同期增加7天。黄河包头段三个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在自治区2014年、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连续被评为全区第一。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也极大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先后进入国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等10多个试点城市行列,获得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等荣誉称号。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