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保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一、实施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配合。建立了“政府主导、分区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地区、部门、企业共同施治的工作格局。同时实行项目负责制,由牵头单位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和督办落实,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企业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密切配合,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共同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与气象部门建立了会商机制,并签订《关于联合开展环境气象业务合作协议》,通过网络、电话或会议协商的形式初步搭建起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并在保障APEC会议空气环境质量期间进行了实战和磨合。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印发了《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方案》,市公安局选派了10名公安干警进驻环保局办公,与环境监察人员一起下基层检查。
二、健全源头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完善区域环境规划,严格项目审批。结合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包头市环境质量功能区划方案》,进一步提高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控制污染排放强度。同时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新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细则》,明确了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入驻工业园区,城区及周边范围内禁止新建“两高”项目和原材料工业前端产业,进一步严格项目环保准入条件。截至目前,已对4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对2个建设项目予以了否决。实施排污总量前置审批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进行总量控制。《包头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制定并实施,之后又配套制定了“包头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暂行)”和“排污许可证编号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今年以来已累计对14个新建项目进行了总量审批,共发放排污许可证38个。同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正在抓紧起草《包头市关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做好试点前期工作。
三、提升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建立包头市一体化环境综合监控管理平台,集成三个监测系统,一个指挥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系统。三个监测系统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境视频监控系统、机动车检测网络管理系统。一个指挥系统为GPS车辆调度指挥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市四区及高新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包头市区划分为66个网格,实现对城区环境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启动了统一的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实现了对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形成系统之间的互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在黄河昭君坟和画匠营子断面增加了氯化物指标监测设备;在原有的6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增设了九原、滨河2个城区环境质量评价点和包钢、包铝、希铝3个重点企业环境质量比对点,并同步建设能覆盖城区的高空视频监控体系,实时监控全市重点污染源和面源污染情况。目前,各点位站房已投入试运行,15个高空视频和14个污染源监控设备已完成安装。健全各项环境监管制度。建立了“四结合四为主”的巡查制度,即“日查与夜查相结合、以夜查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普查与抽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以节假日查为主”。采取“三不三直接”的督查方式,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视频和文字的方式反馈各旗县区政府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3424家。同时,完善后督察和约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地区,由环保局领导约谈企业和地区负责人。今年以来已先后约谈企业43家、地方政府1家,建议地方政府、企业对29名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理。
四、强化污染责任保险,推进环保服务市场化。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3年,环保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积极协调自治区环保厅、保险公司,并加强与企业沟通,全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第一批30家试点企业中已有3家进行了投保,2家涉重企业正在办理投保手续。吸引社会资本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作编制《包头市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依托环保部固废中心在管理、人才和专业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引进国内外一流技术团队,力争系统解决全市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对于整改不主动、约谈效果不好、屡改屡犯的企业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实时予以媒体曝光。截止目前,共播发曝光新闻36条,涉及企业50家。同时,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市民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与中国环境报社、内蒙古日报社、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包头晚报等媒体合作,刊发正面宣传报道专版13块,稿件285篇。建设信息公开和宣教平台。制定并实施了《包头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众通过申请能了解环境信息。在做好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同时,建立了“包头环保”微信平台,建成了自治区首家以环保为主题、综合性、多功能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全民环境教育与互动交流,并在赛汗塔拉、银河广场、火车站安装了LED大屏,实时公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以供市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