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方案》编制完成

01.06.2015  17:50

  为进一步改善包头市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确保饮水安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黄河流域跨界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结合实际,包头市于5月21日编制完成了《包头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方案》,要求各区旗县及相关责任部门对全市4个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14个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和22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自查。《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对全市水源地工作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