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督查呼和浩特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创建工作

02.07.2018  17:40

            6月28日,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宁润斌、基层处处长黄利军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基层科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和林县、清水河县调研督查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及一级司法所创建工作。 
            在和林县,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和林县司法行政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先后对舍必崖司法所和建设中的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边走边看、边看边问的形式进行。每到一处,他们都认真查看,仔细询问,督查组对和林县司法局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在资金短缺、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依然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打造一流的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在查阅创建工作档案后,督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的档案,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整合,各项工作要全程留痕,要提高人民调解的案件数和社区矫正档案的精细化要求,对标工作,夯实基础。同时对一级司法所、社区矫正创建工作中的必要设施配备及硬件设施的完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清水河县司法局,督察组一行详细听取了司法行政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汇报,实地深入宏河镇司法所、城关镇司法所及运行当中的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在检查中,督查组成员围绕标准化创建工作与清水河县司法局领导和基层司法所同志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就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发表了意见与看法,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路径。 
            督查组对和林县和清水河县的整体工作给予肯定。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司法所档案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的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表和任务进度,督察组强调:司法行政标准化创建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创建工作中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完成各项工作的创建任务,以满足司法行政工作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