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落实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力保障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空气质量工作

25.08.2015  00:58
日前,王恒俊副市长主持召开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对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保障各项任务。 一是 落实企业停产限产任务。全市8家水泥、光伏、生物制药以及火电等重点污染源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经核算,8家企业停限产后SO 2 、NO X 、烟粉尘可分别减少37.53%、32.07%、33.27%。 二是 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督。市环保局全面实施重点排放企业治污设施监管巡查制度,成立专门巡查组对重点企业实施不间断巡查,对8家重点企业派驻现场监督人员,实行驻厂、驻点24小时专人负责制。 三是 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对全市126个建筑工地采取停工措施,并派驻专人严格监管,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纪念活动期间停工。 四是 全面控制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对所有施工路段及周边区域实施不间断清扫、洒水作业,加大对城区所有主要干道的清扫和洒水作业力度。同时,加强建筑工地执法检查力度,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围挡、堆场苫盖等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并在采取洒水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禁未采取抑尘措施的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对运土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采取重点监管措施。 五是 建立高效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做好纪念活动期间的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一旦出现不良气象条件和重污染天气,环保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进一步扩大停限产范围、增加停工工地数量。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