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 2016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呼环通〔2016〕32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
2016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2016年3月10日下午召开了2016年度第二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会议主要对1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查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1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全部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
二、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监管的项目: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全厂含氢尾气氢气回收改造项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国Ⅴ汽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国V)项目;
4.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
5.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炉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
6.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废气治理综合改造工程;
7.内蒙古冠禹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稀贵金属材料项目。
(二)新城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亚行贷款项目—呼和浩特市城发公司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新城区范围内);
2.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直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新城区范围内)。
(三)回民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直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回民区范围内)。
(四)玉泉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中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项目;
2.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直饮水工程建设项目(玉泉区范围内)。
(五)赛罕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低碳供热亚行贷款项目—呼和浩特市城发公司辛家营、金桥、毫沁营区域集中供热工程(赛罕区范围内);
2.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黄合少(呼乌界)至新飞机场公路工程(赛罕区范围内);
3.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直饮水工程建设项目(赛罕区范围内)。
(六)土左旗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黄合少(呼乌界)至新飞机场公路工程(土左旗范围内)。
(七)托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黄合少(呼乌界)至新飞机场公路工程(托县范围内)。
(八)和林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黄合少(呼乌界)至新飞机场公路工程(和林县范围内)。
(九)武川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川县300MW光伏电站二期 100MW 光伏电站项目。
(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华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4500万头份奶牛乳房炎灭活疫苗产业化基地项目。
三、具体要求
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检查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并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http://www.hhhthb.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16年3月10日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