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大排查、大整治”成效明显

10.07.2015  13:1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积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一是要求全市排污企业首先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并且强化基础性材料的建立,各企业按照要求上报整改资料并建立整改台账。二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频次,对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处罚办法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环境执法状态,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上半年,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756家,查出违法建设企业22家,违法排污企业53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7家、责令停止生产企业7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7家,关停取缔企业24家,依法对23家环境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完成整改企业8家。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