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彰

13.06.2017  12:42

          2016年,在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呼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呼市财政监督检查处积极开展工作,根据全市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财政依法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及“回头看”活动,有效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 
            近日,呼和浩特市财政监督检查处在自治区财政监督工作考核中被自治区财政厅评为财政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并受到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