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土系统立即部署抗震救灾应急工作

16.04.2015  19:16
  据内蒙古测震台网测定:4月15日15时39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北纬39.8度,东经106.3度)发生5.8级地震,震源深度10.0千米。震中在巴彦木仁附近,人员稀少。震中距乌海市43公里、石嘴山市86公里、阿拉善左旗121公里。

  地震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迅速应对。一是立即成立了以李世镕厅长为组长的阿拉善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小组成员24小时开机,定期与震区相关盟市联系了解情况,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二是要求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密切配合盟市委、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在盟委、行署抗震救灾会议结束后,于15日7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抗震救灾情况,对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和救灾应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由盟国土资源局地质科、盟地质环境监测院连夜分析相关资料,制定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工作组工作方案,细化职能职责;二是组织一个国土资源应急排查小分队,于4月16日凌晨赶赴地震灾区进行地质灾害排查;三是及时与盟应急办进行工作对接,随时建立联系,通报情况。四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盟国土局及时下发内部明传电报,要求各旗区国土资源局成立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因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全面排查,特别是把贺兰山沿线、腾格里地区、乌斯太地区、巴音木仁地区、敖伦布拉格地区的村庄、集镇、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区和矿山、重点公路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因排查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旗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厅办公室  李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