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锅检院圆满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工作

11.01.2018  17:40

  近日,内蒙古锅检院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圆满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工作。

  根据《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管理方法》要求,内蒙古锅检院2017年5月份完成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的网上申报工作。按照区局评审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通知》(内质监审字[2017]S-242号)的通知安排,于2017年10月21至22日,组织召开了“内蒙古锅检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会”;评审组专家从人员能力、资源条件、仪器设备、体系运行、现场考核、能力范围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结束后,按照评审组专家提出的11条整改意见进行了全面整改,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了全部整改工作,并提交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经区局评审中心审核合格后,顺利取得区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和认定证书”。

  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一是按照国家认监委2015年7月29日新发布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资质认定评审;二是有效期由过去的三年改为六年,至2023年12月25 日;三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增加了授权签字人及领域表,详细规定了授权签字人批准授权签字领域;四是对附表中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类别(产品、项目、参数)进行了详细的划分;五是对附表中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类别(产品、项目、参数)依据的标准(方法)及编号(年号)及其适用性进行了详细的验证考核确认。


(刘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