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对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了考核验收
2016年9月29日,环保部生态司领导和专家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同意新城区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
根据环保部 《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申请,环保部生态司领导和专家于2016年9月29日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
由环保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组成的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组一行,分成农村生态建设实地检查组和资料查阅组;
农村生态建设实地检查了东河环城水系及河道治理、哈拉沁生态公园、哈拉沁沙坑治理工程、乌兰不浪新村建设、讨思浩新村建设、搅拌站拆除现场、五万亩森林公园、万亩草场、敕勒林海生态种养殖观光农业。
资料查阅组查阅了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各类档案170多档,并与各相关指标承担单位进行了核实。
最后,考核验收组观看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区工作专题片;听取新城区区委书记云新明代表区委、政府汇报新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示范区工作;在进行综合考核后,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司副司长阎奋民代表专家验收组宣布了新城区创建国家生态区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区考核指标要求,验收组同意新城区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高震风作了总结发言,要求新城区政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继续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和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高标准高水平建成全自治区和全国的一流生态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张利平代表市政府发言。
新城区是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第一家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地区、也是全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地区,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的验收,是对新城区多年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高度认可,也是新城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常态下,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新起点。
参加人员:
环境保护部领导、考察验收组专家:
阎奋民 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郝海广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宝良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高工
自治区环保厅领导、考察验收组专家:
高震风 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
孙静萍 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正高级工程师
苏金华 内蒙古排污交易管理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裴大实 内蒙古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康丽清 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处
呼和浩特市政府:
张利平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
王 斌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局长
金瑞山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国庆 呼和浩特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新城区政府参会人员:
云新明 新城区区委书记
南 男 新城区副区长及新城区四大班子成员、相关委办局、办事处、乡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