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第11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13.06.2017  12:42

            6月9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委第11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学习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委党组成员、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委机关科室、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我们要按照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要求,要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道法自然,继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倡导绿色消费,真正建立起绿色思维方式,使生态价值观成为城市核心价值观。要时刻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刘云山同志的讲话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文化自信,全面做好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各项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体现到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各领域。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责任,一手抓繁荣发展、一手抓引导管理,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全委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赤峰“宝马”矿业“12·3”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依法治理,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要狠抓工作执行,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全委上下要凝聚力量,要积极谋划好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源头防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多元监督机制。 
            会议研究部署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