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检察官这样说

30.11.2016  00:34

     

 

        2016年11月2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茂林领学了《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传达提纲》,并传达了自治区第十届党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党组会上,各位党组成员对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学习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的意见》。

  会议认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是我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是今后工作和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会议确立的内蒙古发展新蓝图,体现了自治区党委的大视野大格局,非常振奋人心。服务与保障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既是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所在,也是检察工作的价值体现。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自治区党代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上有新作为新贡献。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区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代会的主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大会主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我区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通过学习,深入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部署, 牢牢把握守住“三条底线”这一基本要求,牢牢把握加快转型升级这一主攻方向,牢牢把握促进“五化协同”这一必然选择,牢牢把握深化改革这一治本之举,牢牢把握依法治区这一重要保障,牢牢把握从严管党治党这一根本保证,进一步提高为打造更加亮丽风景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能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上来。要通过学习,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力打好反腐倡廉主动战,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促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转化落实工作。临近年底,要把学习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谋划部署好明年的工作,把大会要求转化为工作实效。一是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深入分析党代会关于未来五年工作任务部署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提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二是要抓好年末岁首的社会稳定工作。要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信息共享和息诉化解联动机制,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就地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三是要抓好当前开展的重点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着重推进抽样评估总结通报、精细化管理推进试行、创新创优评选宣传、考核考评完善落实等重点工作。四是要抓好深化四项改革工作。当前重点是要抓紧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督促各级院完成三类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做好人财物上划的准备工作。五是要抓紧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利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全面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突破难点,补齐短板,圆满完成各项既定任务。六是要认真做好明年工作的谋划。以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十七检”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把明年的工作谋划好、部署好,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新改进、新提高。七是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面对面地通报检察工作重大动态和重要情况,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争取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