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7.06.2017  05:16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2016年7月5日至9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在肯定工作的同时,中肯地提出了4个方面21项问题。局党组坚持“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完成了整改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方面

(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有时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和局务会,淡化党组核心作用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局务会的研究内容和参会人员范围,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发挥了党组的核心作用。

2、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与“严管”方面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坚持“宽进”与“严管”统筹研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宽进”方面, 完善注册资本、三证合一、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先照后证、五证合一等已经落实的改革任务,重点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10个盟市已经试点实施,4个盟市即将实施,走在全国前列;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3月1日已经在全区全面推开;推进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在赤峰市试点,其中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了全程电子化。 严管”方面, 加大与各地区、各部门的协同联动,巩固年检改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登记“双告知”、企业信息“双公示”、企业监管“双随机”等改革成果,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的通知》,制定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目录》、《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办法》,在各部门间初步构建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宽进”后的“严管”措施配套、及时有力,体系完整、衔接顺畅,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一以贯之,优化了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主协调作用不够,出台相关文件慢,推进落实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措施: 积极发挥主协调作用 ,进一步落实牵头单位职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推进落实。调整了自治区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组组成人员,组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立了自治区政府“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领导小组,58个委办厅局为成员单位,统筹指挥部署多证合一改革事宜;报请自治区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多证合一”改革专题推进会议。在部门间,协调召开“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等改革会议8次,协调发改委、财政厅支持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调委办厅局开展改革政策培训3次。通过上下左右多方协调,确保改革新政不折不扣地推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会议上多次作典型发言。 及时出台文件 ,巡视整改以来出台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文件18件,如联合4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加大推进落实力度, 针对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2016年10月报请自治区政府组成6个督查组,到14个盟市、56个委办厅局督查,目前已有1601个部门归集公示企业信息42万条,分别是督查前的9倍和14倍。以自治区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组名义,3次向各盟市政府和56个委办厅局通报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情况。到14个盟市开展了2轮公示系统的操作应用培训,盟市有关部门全部派员参训。自治区工商局实行重点工作季调度、月推进制度,不定期召开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分别联系盟市督导检查,派出综合稽查执法局到各盟市、旗县局和工商所实地检查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盟市落实改革政策工作进行了考评通报,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国家规定2016年10月1日前实施。我区在2016年8月份全面实施。目前,协调联动机制畅通,技术支撑保障可靠,数据共享能够满足各部门需求。

对新形势、新业态如何实现有效监管研究探索少,推进网上办案、全程电子服务慢问题。整改措施: 加强新业态有效监管。 工商部门监管的新业态,主要是网络商品交易。全区涉网企业、自然人网店纳入管理,公布2016年十大网络典型案例,建成首家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实现了“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 工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依托综合业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进行。针对需要改进和提高的环节,印发了《关于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启动全程电子化实行网上登记工作的通知》。2016年实现了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和企业登记网上预登记。在赤峰市试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有效提高了办事效能,年底前将在全区实施。 加大网上办案力度, 正在改造升级执法案件管理系统,部署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网上立案、网上核审、网上审批,案件办理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上向社会公开。

随着体制下划、职能调整,基层对企业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存在不会管、甚至不管的现象。对下指导监督力度有所下降,表现在有些盟市和旗县,执法数量明显下降,缺乏服务意识,不办案、不会办案、不想办案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措施: 一是探索改进执法体制机制。 自治区工商局成立综合稽查执法局,主要负责稽查指导基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内部综合执法;支持鄂尔多斯市试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巴彦淖尔市试行各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探索实行 “一支队伍管市场”。 二是指导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在全系统组建千人联动监管执法队伍,部署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合同“霸王条款”等九项专项执法行动。2016年自治区工商局面向基层培训各级各类干部7692人次;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5%为基层办案,同比增长。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 成立自治区市场监管专家委员会,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制度,编印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开展执法办案专题培训,评选十佳办案能手、优秀办案人员,在盟市、旗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各类业务调研、指导和讲座等60多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在意企业年报排名,对基层反映数字掺水、有所放任问题。整改措施:年报公示是新事物,也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为增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意识,提升企业信用观念,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自治区工商局在2016年6月30日前,不定期通报各地企业年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有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坚决制止、严肃处理,促进了企业年报的普及。今后努力营造市场主体自觉年报氛围,加大管理力度,更好地夯实诚信基础,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3、发挥消协、个协作用,维护消费者权益力度不强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消协工作,强化对盟市、旗县消协工作的指导,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公益诉讼、个案维权、权益保护研究等形式多样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其中“月月3﹒15”活动受到国家工商总局肯定,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加强个协工作,坚持规范、服务、协调的原则,加强各级个私协会自身建设,通过培训教育、经贸交流、政策宣讲、个私党建、解决困难、参与公益等方式,积极服务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推荐16名个体工商户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个协表彰,自治区工商局、文明办、个协表彰了94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 91户“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搭建了党和政府联系个体私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12315”平台服务作用不明显,对群众“报案”行动迟缓,一拖再拖的问题。整改措施:据调查,部分基层受体制分级管理、机构整合影响,“12315”工作量成倍增长,人员不足,个别环节存在处理时间较长、处理效率不高的问题。为此专门做出整改部署,在节假日实行24小时全天候人工值守的基础上,围绕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标,重点对盟市12315热线电话畅通、人工值守、受理量、超期反馈、回访率、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结果全区通报,视情况抄送盟市党委、政府。目前,新的12315 系统正在招标采购中,上线运行后会更有效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二)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带动作用不强。

1、部分处室支部没有通过选举产生支部书记,部分党支部学习记录只有标题无具体内容的问题。整改措施:出台了《关于在“两学一做”中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规范党支部会议和活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印了《“两学一做”支部工作手册》,印制了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簿,局领导对党支部学习记录和笔记提出要求。8名党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党支部的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支部书记均选举产生。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12年以来,入党的3名党员档案材料均缺少党小组季度考核意见、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意见的问题。整改措施:缺少的材料已补充完整。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传导压力不强,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五个亲自”有差距,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整改措施: 2017年2月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方面的工作3次。党组书记亲自组织分解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阅批重要信访件、检查部分处室执行责任制情况、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17年2月召开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以5名处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为案例,在机关集中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自治区纪委廉政教育展等活动。

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和台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与纪检组职责不清,自成立以来“零立案”问题。整改措施:印发了《内蒙古工商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制定了《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廉政风险台账。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明确“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者其他副处级实职及以上党员干部担任”。2014年11月机关纪委成立以来未收到相关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2017年5月,驻局纪检组已配备4名工作人员,纪检组与机关纪委职责边界清晰,分别按自治区纪委明确的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划分,机关纪委负责受理和审查所属党组织及科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作为,严格监督执纪。   

二、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执法办案等方面

1、2012—2013年基层执法用车采购在公开招标前部分已确定中标车型,两批采购招标只有内蒙古亿阳汇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家投标,后报请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问题。整改措施: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内部经济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控制流程,明确采购工作由执行主体和采购管理机构共同完成,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建筑维修和信息化工程实行全程监理、对重点资金和直属单位支出定期进行抽查审计、对重要项目实施绩效评审,从制度上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纳入全程监督之中。

2、2012年12315信息化建设采购预先确定中标单位,2012—2015年部分信息化项目自行组织验收问题。整改措施:关于预先确定中标单位问题。政府采购中要求投标单位提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中标后签订补充合同时进一步正式研究细化培训方案,但的确存在招标采购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采购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教育,建立了改进工作制度。关于自行组织工程验收问题。工商专业业务项目,征求盟市验收意见后,由相关的业务部门、基层工商部门代表、信息中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2016年12月出台《内部经济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工程实行全程监理并抽查审计。

3、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存在挂靠、提前进场施工、编制虚假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违规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整改措施:2015年审计结束后立即整改,通过了审计整改验收,并接受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质询。同时,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分管局领导牵头,财务处、机关纪委等处室参加,组成了工程维修前期论证领导小组,对工程的前期规划、施工方案、预算等进行论证,避免出现超预算现象发生。二是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事前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等相关手续。三是制定了《预算项目支出管理评审办法》,实行立项评审、执行过程评审、项目绩效评审。四是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和合同管理。

4、在工程改造中存在未施工(未完工)的情况下提前超付支付工程款、编制虚假结算审核报告并支付全部工程款等问题。整改措施:2015年审计结束后立即整改,通过了审计整改验收,对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在同步执行第10项问题整改制度同时,出台措施对维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及工程结算审计。

5、产品质量检测费未经党组会研究,也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4年11月至12月,自治区工商局先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农资(化肥、农药等)产品质量检测,后补政府采购手续问题。整改措施:2015年开始,所有产品质量抽检通过政府采购办,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抽检机构,一次招标服务三年,根据抽检任务随时选取入围机构,检测费在抽检完成后依财务规定支付,再未发生先检测后补手续情况。

6、执法办案方面存在程序违规、自由裁量权偏大等问题。整改措施:印发了《自治区工商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办案人员基础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写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文本规定格式写作,规范文书格式、文书语句、文书词汇等;完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重大案件必须集体研究决定,防止程序违法、处罚畸轻畸重;推行全程网上办案,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记录,规范和监督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全系统重大案件及时报备;建立完善执法办案纠错容错制度,促进了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案。

三、干部使用和管理方面

1、处级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问题。整改措施:选拔任用9名处级青年干部,遴选及招录公务员平均年龄30岁以下,均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对选人用人广泛听取意见、注重业绩有所不够问题。整改措施:完善了《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严把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任前公示关。近期干部选任,充分酝酿、注重民意,广泛征求了局领导、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意见,提任干部业绩突出,群众普遍认可。

3、处级干部违规享受待遇问题。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职数界定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采取了自然消减等多种措施,解决干部违规享受待遇问题。下一步,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4、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空缺时间较长问题。整改措施:已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配备到位。

5、挂职干部管理宽松,群众有议论问题。整改措施:巡视期间被反映的超期挂职干部,巡视结束前已经回原岗位工作。今后将加强挂职干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专项整治不彻底,个别同志因档案记载与本人提供材料无法印证,局党组采取另册管理问题。整改措施:已经研究认定。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

1、个协虚列会议费、培训费问题。整改措施:2015年审计后即整改,已经退回或按财务规定办理。给予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2、消协虚列会议费问题。整改措施:2015年审计后即整改,已经退回或按财务规定办理,并给予负责人政纪处分。

针对个协、消协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制定了《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等业务,均实行事先申请、事中监督、事后审计。个协、消协财务由局机关财务统一代管,各类支出严格依程序、依规定在网上运行,完善协会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规范开支流程,严肃财经纪律。

通过专项巡视整改,自治区工商局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深刻教育。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永远在路上。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提升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发展,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以上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    话:0471-6628500    3255606

邮    编:010010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内蒙古工商局

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综述
    按照九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2016年7月至9月,自治区党委共派出12个巡视组,对自治区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部门、政协机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事业单位共5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视。2017年1月下旬,巡视组向各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意见后,各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共向5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848个,完成整改591个,整改率69.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