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的要求,针对全市现阶段污染特点,按照牵头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了燃煤、扬尘、露天焚烧、机动车尾气、工业五大类污染源防治措施落实的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执法检查。2015年,全市共完成1004台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为保障整治工作成果,按照整治方式、锅炉用途、锅炉蒸吨大小、区域分布等因子,通过采取抽样检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活动。3月份以来,先后出动70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00家,未发现违规启动燃煤锅炉的现象。二是开展型煤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煤质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市质监局印发了《强化型煤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型煤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为后续型煤推广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强化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扬尘监管。进入3月,建筑工地陆续复工,为督促落实现场围挡、拆除工程洒水、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沙土覆盖等全方位的防尘、抑尘措施,市城建委加大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规范落实力度,结合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大力落实现场环境治理。市执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5家复工拆迁工地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2家工地完善了抑尘措施。开展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市执法局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落实力度,重点对机扫车辆运行管理台账、道路清扫作业进行了检查,主干道落实了一天2次机扫,16小时人工保洁的清扫制度,次干道落实了一天2次机扫,12小时人工保洁的清扫制度。市公安局、市执法局配合,应用通行证管理系统,加大了对渣土车运输的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新购置90辆全封闭渣土运输车和87辆已完成改造的渣土运输车辆运力,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市交通运输局重点落实了对南绕城公路等大型运输车辆行驶频率高的路段清扫保洁频率,有效缓减了因道路覆土引发的扬尘污染。
三是开展露天焚烧执法检查。全市日均安排100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在市区范围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
四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限行区域内各交管大队根据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工作总体安排和实际需要,调整警力和勤务部署,将严格源头排查和路面查控相结合,依法严肃处理黄标车“闯禁行”的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态势。
五是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加快推进重点工业污染防治工程进度。对列入年度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的项目,督促企业尽快开复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对钢铁、火电、铝业、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开展执法检查。3月以来,累计出动900人次,对300家次企业进行了检查,累计查处违法行为7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罚款63.8万元。
六是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准备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包头市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并通过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发布,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