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28.12.2015  11:33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5年环境监察要点》精神,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部署和要求,12月,东部督查中心组织实施了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此次综合督查采取了“集中开展检查,全面梳理问题”的方式,以督察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为重点,注重发现影响环保工作全局、影响环境质量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后督察促使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实现由“督企”向“督政”转变。 

  督查组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同时,结合以往环境监管情况,对科尔沁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有针对性的抽查了部分城镇集中供热企业、污水处理厂、重点及非重点污染源企业、餐饮服务商户等排污单位,并与该区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会议,还赴该区财政局现场调研环保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为提高督查工作的公信力,督查组还邀请了1位区人大代表、1位区政协委员参与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