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部署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02.03.2016  15:40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加快淘汰和改造燃煤锅炉。采取“冬病夏治”的措施,全面淘汰主城区内燃煤小锅炉,旗县市区淘汰率要达到80%以上。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逐步淘汰现存不符合选址要求且产生信访投诉的餐饮业。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应对。 

   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 深入贯彻国家“水十条”、自治区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工作方案,全力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强化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度,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到2016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40%。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着手研究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土壤环境监测监管等重点工作措施,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求,启动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