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采取三大措施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8.03.2016  18:55

  2016年,乌海市将按照《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乌海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组织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项目716个。确保到2016年底前,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园区管理得到全面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煤矸石自燃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快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在产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016年6月底前,所有超标企业实现达标排放。2016年底前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建筑工地全部达到绿色施工要求。工业园区及城区周边企业物料堆场要实现全封闭,完成全市电力、焦化、洗煤等118家企业124个粉末状物料堆场、12个固废堆场、19个重点产尘工段和产尘点封闭治理和压覆治理工作;62家处于停产状态洗煤企业完成物料堆场的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在复产前完成封闭治理;7家脱硫剂熟料生产企业产尘点及料场、12 家焦化企业筛焦工段完成全封闭治理;完成全市15家煤化工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二是全面推进 矿区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洗煤厂煤矸石自燃治理。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24家跳汰式洗煤企业生产工段和煤泥浮选企业全封闭式厂房建设工作。今年8月底前,完成50家企业245处357.6万平方米矸石自燃点的治理工作。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矿区道路扬尘污染、煤矸石、煤层自燃着火点污染问题。加快开展煤层自燃等煤矿采空区灾害治理工作,完成18个煤矿和采空区治理项目煤层自燃灭火任务;规范露天开采企业的生产作业,减少穿爆、采装及排土环节的扬尘污染;实施采区和矿区道路硬化和降尘工程,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24家露天煤矿73个排土场进行综合整治,实现排土场边坡固化、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19 个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是全面开展面源污染治理。 结合“六城联创”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道路硬化、道路降尘、裸露地表绿化、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筑工地规范化整治、燃煤锅炉淘汰、禁止烟煤散烧、旧城拆迁改造、移动源污染防治等9项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市域范围内全部禁止烟煤散烧,所有清洁燃料供应市场出售煤炭硫份不得高于0.5%,灰份不得高于10%。硬化道路72条128.72公里,植树造林4万亩,完成棚户区改造3.1万户,新增、改造供热管网32公里。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2016年年底前,乌达区、海南区新增机械化清扫车15辆。按要求完成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2016 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对海勃湾卡布其地区、18公里地区、友谊洗煤厂区域、乌达五虎山地区、煤炭物流园区域、海南黑龙贵地区、西卓子山水泥厂地区、公乌素地区、老石旦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固废治理,乌达新建固废堆场投入运行;海勃湾和海南区工业企业固废实现集中处置。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