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明确2016年十大环保工作目标

30.01.2016  03:43

  一是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把国家、自治区和市重大安排部署变成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的施工图。 

  二是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对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加快建设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认真落实《大气十条》和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抓好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综合整治等工作。特别是要突出抓住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千方百计治理燃煤污染,加大棚户区改造。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应对,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督查。 

  四是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水十条》实施工作,重点加大孟克河等主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推进新惠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 

  五是继续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加大工程项目减排力度,重点抓好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治理等工作。确保自治区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六是加强环境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动规划环评落地,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七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做好工业、医用及安检放射源的许可证发放工作和废弃、闲置放射源管理工作。 

  八是严格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化学物质、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九是进一步落实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在敖汉旗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开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公告。在环评审批中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 

   十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