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10.02.2015  13:20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是一种“辞旧迎新”的美好期待,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特别是对PM2.5的增加有显著贡献,严重危害着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此,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为了让全市市民过一个清新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1.春节期间请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个礼炮做起,尽量选择电子鞭炮、鲜花等低碳环保的方式传递喜悦和祝福; 
    2.如需燃放,请尽量选择环保型烟花爆竹,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燃放,注意安全,避免火灾、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不以放大型烟花为荣,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市民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息息相关,谁都希望到呼吸清洁的空气,我们每个人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与其吐槽抱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从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开始,为建设首府绿色家园做贡献。从2015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只有我们每个人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各尽其力,汇聚成强大的环保力量,共同浇筑成坚实路基,绿色生态之路才能持续向前。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9日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