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完成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上报工作
14.04.2016 21:0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赤峰市于2月中旬开展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包括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畜禽养殖单位在内的1005家污染源进行了发表调查。调查数据经过县、市两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核,按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并通过会审。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4.04.201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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